高新区(新市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高新区(新市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锚定“法治城管、规范执法”工作目标,将法治理念贯穿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持续完善执法体系、强化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有力保障了辖区城市管理领域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现将全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法治根基。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等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定详细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共计18次,开展专题党纪学习相关研讨2场次,讲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党课1次。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相关规范条例。坚持以学促干、学用结合,引导全体干部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为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坚实思想根基。
(二)执法队伍建设实现规范化配置。根据《高新区(新市区)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统筹优化片区(街道)、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2021年9月,我局80名执法干部和179名协勤人员转隶至乡镇(街道)后,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由局长兼任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构建起权责统一的执法管理体系。行政执法大队核定编制15人,实有14人(其中2025年新招录5人),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9人。执法队伍依法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道路、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建筑施工工地、燃气和供热等10个方面的156项处罚权,其中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类56项,城市规划管理类5项,城市绿化管理类6项,市政道路管理类33项,环境保护管理类10项,公安交通管理类1项,市场监督管理类1项,建筑施工工地管理类4项,燃气和供热管理类34项,人民防空管理类6项,实现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全覆盖。
(三)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效双优。2025年区行政执法大队一般程序案件共立案87件,已作出处罚决定案件84件,处罚金额161.0478万元,其中城市规划类案件7件,罚款35.213万元;建筑工地类案件14件,罚款53.9148万元;市容环境卫生类案件14件,罚款16.845万元;燃气和供热管理方面案件6件,罚款38.25万元;市政道路管理类案件6件,罚款4.25万元;环境保护类案件32件,罚款9.025万元;城市绿化类案件3件,罚款3.55万元。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9件,罚款3600元。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做到事实认定清楚、证据收集充分、法律适用准确、程序流程规范,未发生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四)行政执法制度落实落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筑牢规范执法制度防线。一是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全年将已办结的84件行政处罚案件全量在“信用中国”网站和高新区(新市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推行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8台,实现执法人员执勤执法音像记录全覆盖,对调查取证、文书送达、处罚执行等关键环节全程留痕。三是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专职法制审核人员1名,全年对35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开展前置法制审核,并按规定向区司法局、市城管局完成备案,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规。
(五)法治教育培训实现常态化开展。将执法能力提升作为队伍建设核心任务,持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每月制定业务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和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2025年围绕法律法规适用、办案实操技巧、规范案卷制作等重点,累计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14次,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乌鲁木齐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和《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试行办法》(2024年2月7日修订)等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提升执法质量,提倡文明管理,切实做到执法为公、执法为民。
(六)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按照自治区、市、区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聚焦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体执法人员对照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四乱”行为、违规执法行为、执法规范性、执法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填写自查问卷10份。同时,通过梳理巡视巡察中反馈的问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各类信访举报平台汇总的问题,以及派驻纪检组掌握的违纪违法线索等形式广泛收集企业意见建议,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召开企业座谈会1次,通过填写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了12家辖区企业的意见建议。开展案卷评查2次,抽查行政处罚案卷9卷,发现问题3个,均已完成整改。
(七)行政许可服务实现法治化转型。以城管局驻政务大厅服务窗口为核心,构建规范高效的行政许可办理体系,将法治思维融入审批全流程。严格依据《行政许可法》及城市管理领域专项法规,对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燃气经营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等18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清单化、标准化管理,逐项明确办理依据、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和办结时限,通过高(新)区政府网站、窗口公示栏、办事指南二维码等渠道全面公开,确保审批权力阳光运行。2025年,共办理各类行政事项422件,收缴各项非税收入共5106755.86元,其中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3497214.62元,行政罚没1608583.82元,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费957.42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核心短板为执法力量配置失衡。2021年我局80名执法干部及179名协勤人员转隶至乡镇(街道)后,基层执法赋权工作推进缓慢。2025年乡镇(街道)实施“三张清单”权责梳理后,已下放的32项城管领域处罚权被收回,我局同步收回绿化、照明等领域执法权限,导致现有9名执法人员需承担全区156项城管处罚权,执法任务与人员配置严重不匹配。与此同时,转隶至乡镇(街道)的原我局执法人员因无执法权限,专业执法资源长期闲置,形成“一线执法力量紧缺、存量资源浪费”的矛盾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执法制度体系建设。细化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针对法制审核、全过程记录制定标准化流程。建立执法案卷季度评查机制,重点核查案件程序合规性与法律适用准确性,持续提升办案质量。同时,健全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确保同类案件同标准处罚。
(二)强化队伍法治能力提升。优化培训体系,构建“线上+线下”“理论+实操”培训模式,重点增设基层赋权执法、柔性执法技巧等专项培训;建立执法骨干帮带机制,选派业务能手帮带新入职人员,推动新生力量快速适应执法岗位,实现队伍整体执法水平提档升级。
(三)健全执法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乡镇(街道)、公安、建设等部门协作,建立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针对跨领域、跨区域执法难题开展协同整治;畅通执法信息共享渠道,搭建案件移送、线索互通平台,形成“权责清晰、衔接顺畅、高效联动”的城管执法工作格局。
高新区(新市区)城市管理局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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