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51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6年51号)
2026年5月13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新疆天鹰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肉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4月13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对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小禹牛羊肉店店内经营的牛肉(检疫日期:2026.4.12)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该牛肉标称的生产企业:新疆天鹰实业有限公司,样品数量:2.185kg,抽样价格:63元/kg,2026年5月13日出具了检验报告(№:01WTS26SE00106),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恩诺沙星,计量单位:μg/kg,标准指标:≤100,实测值:314。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5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启动核查处置。当场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自查店内的食品,下架资质不全的食品,截至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之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使用,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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