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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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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新市区)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公示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3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高新区(新市区)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公示的通知

根据上级财政《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新财监〔2021〕16号)文件要求,现将高新区(新市区)确定检查的2个单位公示如下:

1、新疆鑫钱庄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2、乌鲁木齐鼎信立和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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