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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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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风险控制报告(2025年74号)

来源:区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5-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5年第74号)

2025年9月12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宁波街马录合果蔬店经营的姜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5日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店内销售的姜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数量:3.63kg,抽样价格:15元/kg。2025年9月12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噻虫胺,mg/kg,标准指标:≤0.2mg/kg,实测值:0.45mg/kg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915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姜,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截至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之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售罄。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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