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终止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宜和興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的公示
关于拟终止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宜和興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2〕4号)文件规定,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宜和興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其主动提交终止办学申请,现对拟终止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宜和興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予以公示,其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宜和興职业培训学校已终止办学,请有关民办培训机构自行组织清算,并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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