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辖区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关于拟注销辖区医疗机构《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为规范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保障群众就医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高新区(新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日常监管、年度校验核查工作中,查实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自愿申请注销、逾期未校验、长期停业、执业资质失效等法定注销情形。
经依法核查、集体研究,我委拟对符合注销条件的医疗机构,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相关执业登记信息。现将拟注销医疗机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拟注销医疗机构基本信息
1.医疗机构名称:诚裕慈惠综合门诊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6501000176
机构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9号诚信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杨雷
注销事由:该机构连续多年未按期申请医疗机构校验、长期停业未开展诊疗活动、执业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已不具备正常执业条件,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法定情形。
2.医疗机构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新市区)地窝堡乡宣仁墩村一队卫生室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6501041149
机构注册地址:乌鲁木齐新市区宣仁墩南街443号独楼门101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付德军
注销事由:该机构连续多年未按期申请医疗机构校验、长期停业未开展诊疗活动、执业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已不具备正常执业条件,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法定情形。
3.医疗机构名称: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南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6501041102
机构注册地址:乌市太原南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查玉玲
注销事由:该机构连续多年未按期申请医疗机构校验、长期停业未开展诊疗活动、执业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已不具备正常执业条件,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法定情形。
4.医疗机构名称:乌鲁木齐博远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6501041169
机构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899号绿源小区10号楼二、三层。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冯军
注销事由:该机构连续多年未按期申请医疗机构校验、长期停业未开展诊疗活动、执业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已不具备正常执业条件,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法定情形。
5.医疗机构名称:干部疗养院北京路医务室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6501040131
机构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44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工宿舍楼2楼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艾比不拉·艾木都拉
注销事由:该机构连续多年未按期申请医疗机构校验、长期停业未开展诊疗活动、执业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已不具备正常执业条件,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法定情形。
6.医疗机构名称: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友谊路片区迎宾路北社区护理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6501041162
机构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友谊路南十一巷30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陈德见/王长明
注销事由:该机构连续多年未按期申请医疗机构校验、长期停业未开展诊疗活动、执业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已不具备正常执业条件,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法定情形。
7.医疗机构名称: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6501041233
机构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路792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邓德强/张雁珺
注销事由:该机构连续多年未按期申请医疗机构校验、长期停业未开展诊疗活动、执业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已不具备正常执业条件,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法定情形。
8.医疗机构名称:曹君龙西医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曹君龙西医诊所
机构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嘉盛园小区12栋4单元102室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曹君龙
注销事由:该机构连续多年未按期申请医疗机构校验、长期停业未开展诊疗活动、执业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已不具备正常执业条件,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法定情形。
9.医疗机构名称:刘桂燕中医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6501040266
机构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138号嘉德园4号楼106室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刘桂燕
注销事由:该机构连续多年未按期申请医疗机构校验、长期停业未开展诊疗活动、执业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已不具备正常执业条件,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法定情形。
10医疗机构名称:赵自学中西医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6501040079
机构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中亚北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赵自学
注销事由:该机构连续多年未按期申请医疗机构校验、长期停业未开展诊疗活动、执业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已不具备正常执业条件,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法定情形。
11.医疗机构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地窝堡乡小地窝堡村1、2队卫生室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6501041171
机构注册地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地窝堡乡小地窝堡村1、2队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史平
注销事由:该机构连续多年未按期申请医疗机构校验、长期停业未开展诊疗活动、执业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已不具备正常执业条件,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法定情形。
12.医疗机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职工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6501041166
机构注册地址:乌市西外环路799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吴忠虹
注销事由:该机构连续多年未按期申请医疗机构校验、长期停业未开展诊疗活动、执业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已不具备正常执业条件,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法定情形。
13.医疗机构名称:李志强中西医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6501040145
机构注册地址:乌市新市区长沙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志强
注销事由:该机构连续多年未按期申请医疗机构校验、长期停业未开展诊疗活动、执业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已不具备正常执业条件,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法定情形。
14.医疗机构名称:德福堂中医门诊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6501040006
机构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路162号紫金长安一期东区A栋2层2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刘志全
注销事由:该机构因法人去世,家属未办理变更业务,已不具备正常执业条件,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法定情形。
二、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告公示日开始。
三、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对本次拟注销事项有异议,可据实向我委书面提出申诉,并提供真实有效佐证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及日期)。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依法正式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后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废止,不得再开展任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受理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地址:四平路创新广场B座19楼
联系电话:6623649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 6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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