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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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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来源: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7-12 浏览次数: 【字体:

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现将我局行政执法的执法主体、执法职责、主要执法依据和监督途径等信息公示如下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6号

执法人员信息:详见附件

二、行政执法职责和权限

行政许可

1、教师资格认定;

2、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三、主要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监督途径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1.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权、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

2.行政执法单位存在逐利执法、“一刀切”执法的;

3.行政执法人员未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或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

4.执法人员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

5.应当依法监督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监督途径

投诉举报电话:0991-3673780

来信举报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6号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

(二)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投诉举报电话0991-3824157

来信举报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A座区司法局

 

附件:附件: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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