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 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63号)和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9〕107号)文件精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严格执法。加强对重大教育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教育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充分利用区政务服务网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教育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三、实施步骤 1.规范实施。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2022年1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要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重大执法行为,强化薄弱执法环节。 2.优化提升。要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报告,不断改进和完善,注重总结,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推行三项制度过程中的好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3.统筹推进。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做好执法依据、程序的衔接。 四、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作用,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落实。 做好保障措施。要落实信息系统、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组织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参加培训,确保三项制度的顺利推行。 不断探索创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与“放管服”改革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有机结合,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衔接,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对成熟的方面要规范完善,相对薄弱的环节要健全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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