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行政处罚公示2024.7.23
表一、目录
单位: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梁保南 联系电话:0991-3660042
表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贰仟元整(小写:2000元整)。 |
处罚名称 | 陈云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规定的时间运达检疫合格的动物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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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规定的时间运达检疫合格的动物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进行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陈*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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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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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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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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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居民身份证号 | 6523***********2032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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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贰仟元整(小写:20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7月23日 |
处罚机关 | 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当前状态 | 已结案 |
地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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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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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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