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行政处罚公示2024.8.29
表一、目录
单位: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尹雯 联系电话:0991-3660042
表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 | 1.罚款贰仟元(小写:2000元)整。 |
处罚名称 | 新市区六十户乡龙祥农资经营部(张**)未按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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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新市区六十户乡龙祥农资经营部(张**)未按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 |
处罚依据 | 依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农药经营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未按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张**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居民身份证号 | 622***********086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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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1. 罚款贰仟元(小写:20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8月27日 |
处罚机关 | 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当前状态 | 已结案 |
地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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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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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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