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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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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行政处罚公示2024.9.9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8 浏览次数: 【字体:

表一、目录

单位: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梁保南            联系电话:0991-3660042

表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伍佰元(小写:500元)整;

 

2.罚款伍仟元(小写:5000元)整。

 

处罚名称

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宠愈宠物店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

处罚类别1

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类别2

罚款

处罚事由

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进行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宠愈宠物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6************445

行政相对人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居民身份证号

650***********513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伍佰元(小写:500元)整;

 

2.罚款伍仟元(小写:5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821

处罚机关

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当前状态

已结案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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