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行政处罚公示2024.11.5
表一、目录
单位: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尹雯 联系电话:0991-3660042
表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 | 1.罚款伍佰元(小写:500元)整。 |
处罚名称 | 高**未取得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联合收割机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高**未取得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联合收割机 |
处罚依据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依法查处。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高**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居民身份证号 | 650***********713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处罚结果 | 1. 罚款伍佰元(小写:5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1月5日 |
处罚机关 | 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当前状态 | 已结案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
备注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