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行政处罚公示2023.11.10
表一、目录
单位: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谭培 联系电话:0991-3660042
表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 |
1.罚款壹仟元整(小写:1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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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
苗志伟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时间运达检疫合格的动物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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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时间运达检疫合格的动物案 |
处罚依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苗志伟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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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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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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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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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居民身份证号 |
4101***********0639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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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1. 罚款壹仟元整 (小写10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1月7日 |
处罚机关 |
高新区(新市区) 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 |
当前状态 |
已结案 |
地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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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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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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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目录
单位: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谭培 联系电话:0991-3660042
表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 |
1.没收违法所得陆拾伍元整(小写65元整); 2.罚款伍仟元整 (小写5000元整)。 |
处罚名称 |
高新区(新市区)天津北路泽奈宠物美容店(胡茵)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没收违法所得 |
处罚事由 |
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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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高新区(新市区)天津北路泽奈宠物美容店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265**********462M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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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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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居民身份证号 |
6542***********4022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胡茵 |
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所得陆拾伍元整(小写65元整); 2.罚款伍仟元整 (小写50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1月7日 |
处罚机关 |
高新区(新市区) 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 |
当前状态 |
已结案 |
地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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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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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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