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行政处罚公示2023.11.2
表一、目录
单位: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谭培 联系电话:0991-3660042
表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 |
1. 没收违法所得贰佰柒拾陆元整(小写276元整); 2.罚款捌佰元整 (小写800元整)。 |
处罚名称 |
曲道宏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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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曲道宏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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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曲道宏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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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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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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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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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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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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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1. 没收违法所得贰佰柒拾陆元整(小写276元整); 2.罚款捌佰元整 (小写8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1月1日 |
处罚机关 |
高新区(新市区) 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 |
当前状态 |
已结案 |
地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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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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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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