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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行政处罚公示2023.10.19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表一、目录

单位: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谭培             联系电话:0991-3660042

表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

1. 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元整(小写264元整);

2.罚款壹仟贰佰元整 (小写1200元整)。 

处罚名称

冉建忠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冉建忠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案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进行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冉建忠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居民身份证号

6501***********1718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 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元整(小写264元整);

2.罚款壹仟贰佰元整 (小写12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19

处罚机关

高新区(新市区)

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

当前状态

已结案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附件【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行政处罚公示2023.10.1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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