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工作制审批办事指南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工作制审批
事项名称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工作制审批 |
事项简述 | 单位 |
办理材料 | 1、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报告; 2、企业实行工时制会议纪要,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附参会人员签名按手印表(参会人员:资方代表、工会和涉及的工种、岗位职工代表、花名册及工资表、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社保征集单);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申报表》《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表》; 5、实行期满需要再次申请的单位,应当书面报告上期实施情况; 6、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地址:高新区(新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0991-6642925 联系人:海莉莉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结果送达 | 上门自取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 |
办事时间 | 法定工作日 10:30-13:30、15:30-19:30 |
办理机构及地点 | 高新区(新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咨询查询途径 | 高新区(新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0991-6642925 |
监督投诉渠道 |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0991-3678715 |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定时工作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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