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2023年质量分析报告
高新区(新市区)2023年度质量分析报告
2023年,在高新区(新市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和产业结构,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以高技术服务业为强力支撑、以现代都市农业为补充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现通过数据分析来全面总结我区今年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总体水平。
一、总体质量状况
(一)产品质量
1.工业产品质量
2023年全区工业产品抽查工作质量合格率为100%。
年初按照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及全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抽查计划覆盖生产流通领域汽柴油、车用尿素、学生校服、学生床上用品和婴幼儿服装等产品。
目前,一是完成34个批次车用汽柴油、车用尿素抽检工作,34个批次均合格,合格率为100%。二是通过政采云已下单采购自治区纤维检验中心的抽检服务,拟组织开展8个批次学生校服、学生床上用品和婴幼儿服装等纤维制品抽检。三是对汽车相关产品、农用塑料制品、日用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等抽检工作,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待自治区质检院组织开展抽检工作。全年共接到上级转办的2023年抽检不合格后处理任务2个,分别是LED三防吸顶灯和农膜抽检不合格案,通过组织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同时结合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已做好后处理闭环工作。
根据已经完成抽查的32家销售企业,34批次汽柴油、车用尿素产品从产品类型等方面对抽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情况看。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了32家销售企业,34批次产品,其中,车用汽油16批次、车用柴油16批次、车用尿素水溶液2批次。覆盖了车用汽油的92号、95号和车用柴油的0号,车用尿素水溶液无型号之分。根据抽查产品类型进行合格率统计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产品合格率统计表(按抽查产品类型统计)
产品类型 | 抽查产品数 (批次) | 合格产品数(批次) | 产品合格率(%) | 产品占抽查产品总数比例(%) |
---|---|---|---|---|
车用汽油(ⅥA)(92号) | 13 | 13 | 100 | 38.2 |
车用汽油(ⅥA)(95号) | 3 | 3 | 100 | 8.8 |
车用柴油(Ⅵ)(0号) | 16 | 16 | 100 | 47.1 |
车用尿素水溶液 | 2 | 2 | 100 | 5.9 |
合 计 | 34 | 34 | / | / |
由表1可以看出,本次抽查的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产品数量均占抽查产品总数的47.1%,车用尿素水溶液占抽查产品总数的5.9%。抽查产品中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尿素水溶液合格率均为100%。
按抽检企业类型统计。本次抽查的32家企业中,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航油等大型企业占比较高,按抽查企业类型进行合格率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抽查产品及企业合格率统计表(按抽查企业类型统计)
企业类型 | 抽查企业数(家) | 合格企业数(家) | 企业合格率(%) | 抽查产品数(批次) | 合格产品数(批次) | 产品合格率(%) |
---|---|---|---|---|---|---|
中国石油 | 17 | 17 | 100 | 18 | 18 | 100 |
中国航油 | 2 | 2 | 100 | 2 | 2 | 100 |
中国石化 | 3 | 3 | 100 | 4 | 4 | 100 |
民营私有 | 10 | 10 | 100 | 10 | 10 | 100 |
合计 | 32 | 32 | / | 34 | 34 | / |
由表2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本次抽查大型企业抽查产品总体合格率为100%,企业抽查产品合格率均为100%。从本次产品抽查合格率统计情况来看,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辖区内被抽查销售企业的产品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质量基本稳定。车用汽油、车用柴油产品较高的合格率是由于现有国家标准的提高、生产企业提质增效及环保督察的严格要求,使得流入市场的不合格油品逐渐减少。车用尿素水溶液产品的生产原料为车用尿素专用原料和纯水,其工艺关键点在于原料纯度。从生产工艺来看,虽然车用尿素对原料纯度要求高于一般工业用需求,但目前国内工艺已然可以满足实际应用需求。车用尿素的生产工艺不足以构建高进入壁垒。
措施建议。本次抽查产品合格率较高,为了持续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还需持续深入销售企业,宣讲法律法规,了解企业的经营、发展、制度建设、安全生产等情况,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及时提出建议,帮助企业完善制度,强化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推动企业合规安全经营。同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质量
制定抽检计划并实施。制定并实施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23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6个抽检计划,从抽检结果情况看,有4个抽检计划合格率低于平均水平,分别为:2023年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2023年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计划、2023年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校园专项抽检计划、2023年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学校食堂餐饮食品抽检计划;有2个抽检计划合格率为100.00%,分别为:2023年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你点我检专项抽检计划、2023年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三小食品专项抽检计划。详见表4-1。
表4-1 2023年各抽检计划监督抽检情况
序号 | 抽检计划 | 抽检样品数量(批次) | 不合格样品数量(批次) | 样品合格率 |
---|---|---|---|---|
1 | 2023年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 | 627 | 6 | 99.04% |
2 | 2023年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学校食堂餐饮食品抽检计划 | 208 | 8 | 96.15% |
3 | 2023年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计划 | 109 | 3 | 97.25% |
4 | 2023年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校园专项抽检计划 | 96 | 9 | 90.63% |
5 | 2023年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你点我检专项抽检计划 | 20 | 0 | 100.00% |
6 | 2023年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三小食品专项抽检计划 | 7 | 0 | 100.00% |
总计 | 1067 | 26 | 97.56% |
抽检结果分析。一是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原因分析。2023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食用农产品任务817批次,截至10月25日,食用农产品任务817批次,已抽样完成761批次,抽样完成率为93.15%,已检验完成736批次,检验完成率为90.09%,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率为1.22%。不合格样品包括姜6批次、辣椒1批次、香蕉1批次、草鱼(淡水鱼)1批次,不合格项目包括噻虫胺、腈苯唑、恩诺沙星等3个项目。二是餐饮食品不合格原因分析。2023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学校、托幼、养老、福利等机构食堂餐饮食品任务390批次,截至10月25日已抽样完成387批次,抽样完成率为99.23%,已检验完成304批次,检验完成率为77.95%,不合格17批次,不合格率为5.59%。2023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三小任务14批次,截至10月25日已抽样完成7批次,抽样完成率为50%,已检验完成7批次,检验完成率50%。不合格样品复用餐饮具16批次,粉条1批次。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涉及的复用餐饮具16批次。
检出不合格率低于2022年全区食用农产品平均不合格率(1.3%)的原因分析。一是对高风险食用农产品靶向不准,导致一些不合格产品没有被抽到。二是对承检机构监督检查不到位,对承检机构是否严格落实抽检工作责任不能完全掌握。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承检机构的沟通联系,分析查找原因并及时调整抽检方向,将国抽、省抽、市抽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信息及时反馈给承检机构,提高发现问题率,争取在11月及12月抽检工作中提高农产品的不合格率。二是必要时邀请专家对承检机构开展检查,督促指导承检机构按操作规范要求开展检测工作。
3.农畜产品质量
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向好。我区积极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全区域、全基地、全品种、全参数“四个100%”全覆盖。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农产品定性定量检测560批次、速测5003批次,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6.7%、111.2%,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要求。同时,协同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市级,开展监督、例行监测共计17次,抽样647批次,其中蔬菜438批次,水果26批次,禽蛋32批次,禽肉72批次,水产59批次,食用菌8批次,牛奶12批次。合格率达99%。成功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原发性安全事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底线。截至目前我区未发展重大农产品质量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合格率达到相关要求。通过认真执行规模场程序化免疫、散养畜禽集中免疫和补充免疫相结合的免疫制度,使全区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始终达到了90%以上的水平,抗体效价达到75%体。一是春防累计免疫畜禽28.52万头(只、羽)次,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二是秋防计划免疫牲畜共计4.85万头(只羽),实际免疫4.854.85万头(只羽),免疫密度100%,其中免疫牛口蹄疫0.3617万头、羊口蹄疫1.4601万只、猪口蹄疫0.2769万头、羊小反刍兽疫0.5029万只、禽流感2.25万羽,确保我区畜禽产品不发生重大疫病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开展兽药减量化工作。按照《乌鲁木齐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要求,组织辖区玉维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新鑫禽达养殖专业合作社2家畜禽养殖企业(场)开展“减量”行动。两家企业按照《评价打分表》标准开展自评,在养殖环节饲草料中均未添加抗生素类药物进行持续性的喂养。
牛肉、羊肉、猪肉、禽肉、禽蛋、生鲜乳六种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市级,开展监督、例行监测共计17次,抽样647批次,其中蔬菜438批次,水果26批次,禽蛋32批次,禽肉72批次,水产59批次,食用菌8批次,牛奶12批次。合格率达98%以上。
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已获得自治区检验检测体系机构考核与资质认定“双认证”考核证书,目前承检能力参数达到农残132项,并通过2023年自治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考核。
(二)工程质量
1.建设工程质量
在建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基本情况。2023年共监督工程219项,总投资约264.333亿元,总建筑面积约1120.445万平方米。其中在建工程144项,待竣工验收项目59项,长期停工项目16项。房屋建筑工程162项,建设规模总面积约1099.984万平方米,总投资257.629亿元;市政工程21项,总长度约74.132千米,总投资约5.005亿元;装饰装修工程36项,总面积约20.461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699亿元。竣工验收房屋建筑工程234个单体,建筑面积211万平方米,市政工程12个,工程造价为7267.55万元。
工程质量分析评价。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日常监督依法依规、严谨务实,质量验收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质量投诉处理及时、公正客观,全区未发生一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事故,辖区工程质量整体形势受控。
开展建筑工程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重点对建筑工地的质量、安全生产、扬尘污染防治、危大工程起重机械、精细化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共开展执法检查合计947次,视频点调396次,下发整改通知单859份,下发局停通知书40份,全停通知书4份,查出各类隐患5876条,全区通报9期。
在建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及实体抽测情况。针对涉及主要功能和结构安全的钢筋原材、外墙保温材料、水暖管、电缆线原材、防水原材等进行抽查、抽检,对工程结构实体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抽查和抽测,其中混凝土实体强度等级采用回弹抽测了564个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合格率为100%。未消缺项正在督促消缺中。
持续开展不合格检验报告消缺工作。与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人防办)共享平台对建设工程主体施工工程所用原材料、混凝土抗压等不合格数据及异常数据进行精准掌握。2023年我区在建项目出现混凝土抗压、钢筋原材、钢筋机械连接、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砂浆抗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自保温砌块、通用硅酸盐水泥等检验批不合格数据和异常数据,并建立不合格数据和异常数据台账,由专人对检验批出现不合格数据和异常数据进行消缺处理。对于关系到结构安全的混凝土抗压试块不合格的工程部位,要求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判断实体强度是否满足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符合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截至目前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合格541组,消缺率98%,异常362组,消缺率99%;钢筋机械连接不合格67组,消缺率95%,异常45组,消缺率96%;砂浆抗压不合格71组,消缺率98%,异常54组,消缺率99%。
扎实开展材料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编制《高新区(新市区)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方案对职责范围内在监项目建筑工地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情况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检查,聚焦钢筋、混凝土、掺和料、外加剂、砖及砌块、门窗、保温材料、电线电缆、防水、防火等重点材料,严抓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程序,对材料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现场复验报告等信息进行详细核对,对材料进场验收制度的实施情况及见证取样送检情况进行检查,并采取现场回弹等方式实测抽检混凝土构件强度,多措并举确保进场材料货真质优。同时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大队、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等单位召开高新区(新市区)建筑施工外墙保温材料联合执法动员部署会议,形成外墙保温材料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并对幸福西北嘉园二标项目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不合格材料进行现场销毁,对材料供应企业追根溯源。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已检查项目445个,查出建筑材料质量问题隐患237条,下发整改通知单96份。对安全生产、材料质量、检测单位、材料生产厂家等突出问题,发布《高新区(新市区)建筑工地近期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积极主动帮扶企业提标创优。聚焦重点工程,主动服务,靠前提供技术指导,引导各施工单位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强化工程质量,努力推动建筑高质量发展。今年来,组织辖区13个项目申报文明工地、25个项目申报优质结构奖、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品质示范样板项目创建等等,进一步促进辖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水平提升。
质量投诉统计。2023年度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工程质量投诉总量377起,总办结数376起,总办结率99.73%。其中填充墙裂缝78起,占比20.69%;外窗安装不规范、渗漏67起,占比17.77%;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屋面渗漏34起,占比9.02%;墙角、窗角结露、发霉21起,占比5.57%;散热器和地暖管安装不规范及渗漏7起,占比1.86%;现浇结构构件和砌体尺寸偏差5起,占比1.33%;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脱落2起,占比0.53%;其他163起,占比30.36%。
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对现场检查出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隐患整改不力、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的施工项目,共行政立案29起,罚款金额合计67.496万元,其中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质量立案4起,2起已结案,处罚金额0.566万元,其余2起办理中。
提高工程质量的措施和建议。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五方责任主体的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加强对建设单位严格履行质量责任、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按时支付工程款等情况监督管理。强化各方责任主体责任意识,规范各方质量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二是强化工程质量监管。聚焦工程实体质量、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活动、施工质量通病等,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及时落实整改,组织开展各类针对性的工程质量整治专项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情况;严把主体结构、分部分项及竣工验收监督关,督促、指导项目严格执行有关房屋建筑施工标准,严格遵守操作规范施工;强化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解难题、答疑惑,将系统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队伍建设,提升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力量。三是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房屋建筑施工标准、严格遵守操作规范施工,发扬工匠精神精心施工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特别是一些隐蔽分部分项工程,进一步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严把分户验收关。对分户验收的程序、方式、一户一档资料及参与人员进行认真核查,现场抽查中严格把关户内主要使用功能及施工质量,资料抽查中严格把关实测实量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保障。
依照《2023年质量工作考核要点》要求,我区因无地表水流经,无水利枢纽、水库、罐区、河道治理等大、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不涉及水利工程质量考核。
2.林果业工程质量
我区已全面完成2023年市级园林绿化目标任务,达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一是大力推行林长制,落实林果产品质量提升的措施。目前我区林果业种植面积为150.45亩,均为农户个人零星种植,暂未形成集中连片产业种植。按照林果质量目标任务,多方联合开展虫情调查。设置全区线路54条,重要路段悬挂白蜡窄吉丁诱捕器30个。喷施石硫合剂500公斤,对全区170万株的树木涂白。适时进行树木疏密改造、果园杂物清除,对全区1095.55万平方米公共绿地进行树木整形修剪,共27万株。二是掌握监测规律,加强防治时效性、到位率。年初制定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方案。组织劳力,筹措资金,加强对主要监测对象观察、固定样地监测、气象观察、光肩星天牛动态监测等专业测报工作。摸底调查掌握全区林业、园林植物有害生物发生规律,根据病虫害预测预报信息,制定病虫害综合防控措施,确定防控时间、农药种类及施用量,避免农药乱施滥用,保证药剂防控的时效性、到位率。三是根据虫情监测预报情况,按发病规律、虫害类型定时防控。经过采取各种有效的防控措施,我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其中林果业有害生物成灾率1‰以下,无公害防治率100%。
(三)环境质量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组织对清洁取暖覆盖区域开展巡查,及时处理32起燃煤复燃。制定《高新区(新市区)农业生产育苗温室(大棚)、畜禽养殖燃煤供热设施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完成462台温室大棚燃煤设施拆改任务;二是制定柴油货车车用尿素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及车用柴油、尿素抽检计划,共抽检32批次汽柴油产品和2个批次车用尿素产品,结果100%合格;三是完成9家17台自主供热燃气锅炉降氮改造;四是修订《高新区(新市区)2023—2024年采暖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推进6家绩效分级企业从D级升级到C级,1家绩效分级企业从D级升级到B级;已全部完成专家初审和复审工作;五是不断加大对施工工地、道路、裸露地面、渣土料堆等重点扬尘污染源点督导检查,切实落实抑尘防控措施,切实落实抑尘防控措施,专项检查施工工地1273家·次,发现扬尘问题586条,立案处罚3家;整治散装物料不规范运输和倾倒的行为的车辆3581辆次,车辆覆盖不严、沿路抛撒行为129起,批评教育89辆次,处罚40辆,处罚金额58600元;六是加强对公共停车场、交易市场、大型物流园等场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检查公共停车场620家•次,处理整改完成12 家,交易市场190家•次,大型物流园160家•次,处理整改完成6 家。六是落实兵地联合执法检查,选派3名执法骨干参加十二师交叉执法检查。选派1名执法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帮扶。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根据《高新区(新市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回头看”,未发现反弹问题;二是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辖区6个供水点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农村饮水水质情况,确保水质达到国家饮水安全标准。三是制定《高新区(新市区)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四是控制用水总量,积极推进再生水利用,建设城北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回用工程,每日2万立方米再生水,夏季全部用于城北绿化;五是组织对6家污水处理厂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及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监督16家重点医疗机构问题整改落实。
3.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组织18家单位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开展前期调查,跟踪初步调查报告按规定时限上报。二是制定了《高新区(新市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地块位置、种植类型,辖区共有受污染耕地涉及4个图斑,共计174.21亩,截至目前受污染耕地按照安全利用原则,全部种植苗木。三是加强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做好企事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帮扶指导,完成287家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和66家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数据包审核;评估31家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落实50家核与辐射安全和防护执法检查。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一是生态环境保护思想有待提升。二是各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存在深化空间。下一步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以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生态环境领域风险、持续抓好环境信访工作。
(四)服务质量
1.养老服务质量
做好民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区民政局联合应急、市监、消防、卫健等单位成立联合检查组,结合安全生产日巡查、周自查、月检查、季演练的工作要求,采取日常与重要节点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民政服务机构在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水电气线路安全和服务质量、疫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2023年年初以来,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30余次、120余家次,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95条,立查立改157条,限期整改38条。截至目前,限期整改已完成36条,其余2条正在持续整改中。
做好养老机构消防验收达标工作。根据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的通知》(乌民发〔2023〕16号)要求,区民政局与区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评估验收组,对我区9家民办养老机构开展实地评估验收工作,通过各机构消防安全责任管理、消防安全疏散条件、火灾危险源管理、消防设施器材及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多个方面验收打分,我区9家养老机构均通过了验收。同时,针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区民政局坚持抓落实,督促各机构逐条对照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开展对养老机构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一是将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纳入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内容,与专项行动排查合并进行。严禁养老机构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品服务或为其他经营主体推销活动提供支持,同时要求养老机构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老年人对“保健”产品和服务虚假宣传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引导其理性消费。二是走进养老机构向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以及老年服务对象进行宣传、讲解,提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以及老年服务对象防骗能力、辨别能力。持续针对防范养老诈骗进行专题宣传,充分运用微信等网络载体推送案例警醒,以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防骗知识,提醒中老年提防新型骗局,切实扩大防范养老诈骗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防范养老诈骗的能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浓厚的社会氛围。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化水平。2023年度,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组织各养老机构法人(负责人)及养老护理员参加由自治区民政厅、市民政局举办的各类照护培训8场次,参加人员238人次。通过以上培训,进一 步加强了我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了养老机构管理人员政策水平、职业素养、安全意识,推动了我区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做好养老服务领域政务信息及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工作。区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服务领域政务信息及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工作的提醒》,及时将我区养老机构基本信息、服务资源信息、服务质量管理信息和政务信息分类进行整理,在我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发布养老类信息70余条。
做好养老服务领域政务信息及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工作。区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服务领域政务信息及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工作的提醒》,及时将我区养老机构基本信息、服务资源信息、服务质量管理信息和政务信息分类进行整理,在我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发布养老类信息70余条。
做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为加快建立全区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坚持标准引领,激发市场活力,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养老机构质量和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动建立全区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年度工作部署,我区民政局积极配合,于10月初完成了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工作。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探索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在有条件的养老院探索进行示范化建设,形成经验,予以推广,并完善工作层面的管理、考核、奖励办法,鼓励推广各养老机构积极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二是以开展全区养老机构首次等级评定工作为抓手,坚持标准引领,激发市场活动,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养老机构质量和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2.餐饮服务质量
打造特色知名餐饮系列品牌。为推动全区大型特色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成立高新区(新市区)餐饮协会,搭建全区餐饮企业交流协作、共谋发展的平台。为保护并弘扬老字号餐饮品牌,积极引导老字号开拓创新,融入现代消费理念,提升老字号整体形象。鼓励支持老字号餐饮企业开拓特许经营业务,形成连锁化经营,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此外,还帮助特色餐饮企业加大品牌形象宣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仿冒、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行为,推动品牌经营理念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在全行业的普及。
推动绿色餐饮,践行餐桌绿色文明。在商务领域重点餐饮企业号召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宣传推广“光盘行动”,引导企业实行分餐和公勺、公筷、双筷制,要求餐饮企业在醒目位置张贴文明餐桌公益广告和光盘行动等节约标识,引导就餐人员自觉践行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理念。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践行绿色餐饮。一是深入宣传。积极组织广大餐饮企业开展“厉行节约 制止餐饮浪费”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在餐饮场所张贴宣传标语、开展点餐提示等多种方式,强化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消费理念,持续倡导绿色、健康、节俭的生活方式。二是加强引导。鼓励重点餐饮企业带头践行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专项工作,促进行业自律,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摒弃“要面子,讲排场,比阔气”陋习,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规范节约用餐行为,以小餐桌带动大文明。
引导企业形成亲民惠民餐饮市场。为进一步平抑大盘鸡、拌面、牛肉面等餐饮市场价格,引导企业形成亲民惠民的餐饮市场消费价格,我局采取多种措施对我辖区餐饮企业进行引导,鼓励企业对大盘鸡、拌面、抓饭、牛肉面等市民日常主要食用的餐饮种类市场价格进行下浮工作。同时,对我辖区33家大型餐饮开展餐饮消费不同价格和消费层次宣传,引导广大市民建立健康消费心理,合理消费、文明用餐。
打造具有高新区特色的夜间经济品牌。为保证我区夜间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便利消费的现实需求,释放“夜市经济”最大活力,推动夜间经济有序发展,对辖区6家夜市发出倡议,倡议夜市商品价格“接地气”,合理降低夜市物价,争取打造全市物价最低的夜市,吸引消费者,依靠薄利多销提升夜市竞争力和商户收益。
3.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辖区医疗机构基本情况。我区目前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457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8家、二级医疗机构6家、一级医疗机构27家、医学检验所4家、体检中心2家、基层医疗机构149家、门诊部28家、诊所212家、医务室17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家、医务所2家。
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县域服务能力。积极组建区域医联体,依托医联体为载体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辖区医疗联合体采用N(二三级医院)+N(基层医疗机构)的形式组建,目前辖区牵头医疗机构有3家,分别为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分院,辖区22家基层医疗机构根据自身需求与牵头医院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巡诊坐诊、教学培训、进修学习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通过开通转诊绿色通道的方式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提升我区医院住院服务能力。截至10月24日,医联体内开展线上教学培训2轮6次,覆盖辖区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专家巡诊义诊22次,协助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辖区居民3720余人。组织专题讲座15次;实地走访1次,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诊断治疗、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规范医师执业管理、提升医师依法执业意识。成立以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加大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力度。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结合自身和日常工作实际,聘请专家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委属医疗机构进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开展督导检查。截至目前,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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