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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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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2019年11月行政处罚双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13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处罚 6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乌高(新)安监罚〔2019〕2-20号

处罚名称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案

处罚类别1

普通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高新区(新市区)长春南路启奥聚车汇汽车服务部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案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非让()(法人)

高新区(新市区)长春南路启奥聚车汇汽车服务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康

处罚结果

已缴纳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7

处罚机关

高新区(新市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830011

数据更新时间

2019.11.8

备注

行政处罚 6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乌高(新)安监罚〔2019〕1-658号

处罚名称

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案

处罚类别1

普通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新疆三一混凝土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一分公司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

处罚依据

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非让()(法人)

新疆三一混凝土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一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胡爱军

处罚结果

已缴纳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8

处罚机关

高新区(新市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830011

数据更新时间

2019.11.8

备注

行政处罚 6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乌高(新)安监罚〔2019〕2-17号

处罚名称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案

处罚类别1

普通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乌鲁木齐市嘉诚伯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案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九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乌鲁木齐市嘉诚伯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赵琴

处罚结果

已缴纳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31

处罚机关

高新区(新市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830011

数据更新时间

2019.11.8

备注

行政处罚 6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乌高(新)安监罚〔2019〕喀8-2号

处罚名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案

处罚类别1

普通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小燕社区副食品蔬菜直销点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案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非让()(法人)

高新区(新市区)喀什东路小燕社区副食品蔬菜直销点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汪小燕

处罚结果

已缴纳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9.2

处罚机关

高新区(新市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830013

数据更新时间

2019.11.8

备注

行政处罚 6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乌高(新)安监罚〔2019〕喀9-1号

处罚名称

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案

处罚类别1

普通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案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非让()(法人)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笪鸿鹄

处罚结果

已缴纳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9.24

处罚机关

高新区(新市区)应急管理局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830013

数据更新时间

2019.11.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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