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高新区(新市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统计局
2024年4月25日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开放和稳定,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持了社会大局稳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一、综合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539.9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3亿元,增长10%;第二产业增加值259.28亿元,增长0.5%;第三产业增加值1277.74亿元,增长7.5%。三次产业结构为0.19:16.84:82.97。
二、农林牧渔业
2023年全区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0.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0.9%。其中:农业产值9.72亿元,增长25%;林业产值0.005亿元,下降10.6%;畜牧业产值0.49亿元,增长8.2%;渔业产值0.11亿元,下降55.9%;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23亿元,增长3.9%。
全年各类农作物播种面积85883.77亩,增长7.7%。主要农副产品产量如下:粮食产量2423吨,棉花产量122.39吨,油料作物99.1吨,蔬菜及食用菌产量27.4万吨,禽蛋产量300吨,生牛奶产量1096吨。
主要畜产品:牲禽存栏栏数60551头(只)。其中:生猪存栏1611头,牛存栏2651头,羊存栏10841头,禽类存栏45448只。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79.58亿元(不含兵团),增长0.1%。按轻重工业划分,轻工业增加值14.57亿元,增长21.1%;重工业增加值165.01亿元,下降1.2%。分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147.83亿元,下降2.7%;制造业增加值20.4亿元,增长27.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11.34亿元,增长5.1%。分规模看,大型企业增加值155.16亿元,下降2%,中小微型企业增加值24.42亿元,增长17.7%。
在统计的42种工业产品中,23种产品产量实现增长,增长面为55%。
表1 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增长速度
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产量 | 比上年增长% |
发电量 | 亿千瓦时 | 2.62 | 4.8 |
供热量 | 万吉焦 | 1495.41 | -4.9 |
铝材 | 万吨 | 2.16 | 29.3 |
变压器 | 万千伏安 | 275.84 | 12.1 |
饮料 | 万吨 | 18.24 | 0.5 |
方便面 | 万吨 | 1.96 | 0.9 |
鲜、冷藏肉 | 万吨 | 2.33 | 57.6 |
塑料制品 | 万吨 | 11.81 | 18.8 |
钢结构 | 万吨 | 1.27 | -14.3 |
化学试剂 | 吨 | 3.64 | 19.4 |
中成药 | 吨 | 6122.00 | -17.4 |
口罩 | 万只 | 201.00 | -92.9 |
服装 | 万件 | 51.00 | -29.2 |
商品混凝土 | 万立方米 | 106.71 | 89.6 |
在支柱行业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加值145.5亿元,下降2.6%;医药制造业增加值8.5亿元,增长33.2%;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5.5亿元,增长4.9%;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2.9亿元,增长9.1%;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3.0亿元,增长1.8%;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加值1.8亿元,增长0.9%;食品制造业增加值1.8亿元,增长7.6%;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加值1.4亿元,增长1.25倍;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加值1.3亿元,增长14%。
新动能产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9.6%,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8.5%。战略性新兴企业(剔除重复高企15家)增加值同比增长2.5%,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1.6%;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5.3%,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1.12%。
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99.5%,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415.6亿元,比上年下降0.3%;利润总额117.8亿元,下降1.2%;亏损企业亏损额2.3亿元,下降4.9%。
2023年全区实现建筑业增加值35.64亿元,比上年增长2.4%。建筑企业完成总产值188.29亿元,比上年增长6.3%。建筑房屋施工面积307.26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3.8%;竣工面积101.7万平方米,增长14.4%。
四、服务业
2023年全区完成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21.47亿元,比上年增长6.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436.56亿元,增长10.8%;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10.0亿元,增长17%;金融业增加值160亿元,增长5.1%;房地产业增加值64.09亿元,增长15.3%。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1328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利润总额150亿元,增长51%。
五、国内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4.92亿元(含兵团),比上年增长19.8%。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完成消费品零售额236.02亿元,同比增长33.9%。
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中,汽车类增长37%,石油及制品类增长13.4%,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38.6%,中西药品类增长42.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95.1%,化妆品类增长30.8%,金银珠宝类增长49.1%,日用品类增长32.8%,家用电器和音像制品类增长36.9%,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17.2%。
2023年全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9.3亿元,同比增长53.7%。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营业额2.3亿元,同比增长77.4%。
2023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2%。其中:食品烟酒、衣着、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分别上涨0.9%、4.2%、1.1%、0.4%和5.2%;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下跌1%、1.4%和2.4%。
表2 2023年居民消费价格变动情况
指标 | 涨跌幅度(%) |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0.2 |
食品烟酒 | 0.9 |
#食品 | -0.1 |
茶及饮料 | 3.9 |
烟酒 | 0.8 |
在外餐饮 | 3.1 |
衣着 | 4.2 |
居住 | -1 |
生活用品及服务 | -1.4 |
交通和通信 | -2.4 |
教育文化和娱乐 | 1.1 |
医疗保健 | 0.4 |
其他用品和服务 | 5.2 |
六、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
2023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同)比上年增长10.2%。其中:第二产业投资下降6.3%,第三产业投资增长48%。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26.6%,其中:住宅投资增长13.4%。年末商品房销售面积比上年增长17%。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增长11%。
七、财政与税收
2023年全区实现税收收入136.22亿元,比上年增长46.6%。其中:增值税54.61亿元,增长5.48倍;企业所得税45.06亿元,下降11.7%;个人所得税12.18亿元,下降19.5%。完成地方财政收入94.41亿元,比上年增长7.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02亿元,增长23.7%;2023年地方财政支出50.84亿元,比上年下降6.9%。
八、社会事业
持续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修补道路31万平方米,完成17.6万平方米建筑外立面整治,拆除违法建设3.6万平方米,小区分类垃圾桶覆盖率达100%,建成18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营造清新优美环境。增停车场(库)7处、停车泊位1150个,建成3条市政道路,打通丁字路、断头路3条,安装公共充电桩190个,完成14条“有路无灯”道路亮化,居民出行更加便利。实施4个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49个老旧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全面完工,惠及1.1万户居民。排查整治扬尘污染问题665条,拆除燃煤供热设施462台,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巩固,土壤污染防治不断加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4天、同比增加11天,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8天。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新建装配式建筑1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47万平方米,申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2项。
九、人民生活
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280元,比上年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90元,比上年增长8.3%。区财政投入33.4亿元用于民生和社会事业,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7%。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建成创业社区10个、创业市场18个,新增就业2.55万人、创业8462人,创业带动就业6617人,1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达95.7%。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2万人次,落实就业补贴6505万元。新、续建学校和幼儿园8所。新增小区配套幼儿园5所,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稳定在95%以上。社会救助更加精准及时,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和残疾人补贴1499万元。发放高龄津贴1685万元,惠及1.75万名高龄老人。落实优待抚恤资金5445万元。完成219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新组建区域性医联体3个,区人民医院等3家二级医院主体建设完成。落实全民免费健康体检,惠及39万人,68.5万人签约家庭医生。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的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建筑业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包括没有工作量的建筑业企业)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来源于高新区(新市区)统计局;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源于乌鲁木齐市统计局;财政数据来源于区财政局;税收数据来源于区税务局;社会事业和人民生活部分数据来源于高新区(新市区)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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