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新市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高新区(新市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下简称“两新”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两新”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1年2月3日,管委会、区政府组织召开科技创新工作会议,对《高新区(新市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两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进行了研究讨论。
2021年2月20日—25日,组织9家企业代表对《高新区(新市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研究讨论。函询征求区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等9部门的意见建议,其中4个部门回函反馈。共征求意见19条,其中,全部采纳意见8条;部分采纳意见6条。
三、支持范围
为提升“两新”产业高质量发展,并结合我区实际,本办法支持转化的科技成果所属技术领域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八个高新技术领域、九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及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且对区域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行业领域。
区科技局
2021年3月1日
终审: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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