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新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调整方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关于《高新区(新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调整方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3月,高新区管委会、新市区政府统一部署了“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我委牵头起草了《高新区(新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调整方案(草案)》,并于11月1日至11月10日在新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特此公示。
高新区(新市区)发改委
(国动办、人防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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