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2024年重大决策事项“零报告”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我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统计梳理,我区2024年暂无计划进行的重大决策事项。 高新区(新市区)司法局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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