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新市区)功能型低速无人载具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关于《高新区(新市区)功能型低速无人载具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为加快推动高新区(新市区)辖区内功能型低速无人载具产业创新发展,规范开展功能型低速无人载具产业测试与商业示范工作,推进智慧交通建设,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三部委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高新区(新市区)功能型低速无人载具道路测试与商业示范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25年9月29日通过管委会、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10月9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
高新区(新市区)工信局
2025年10月14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