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高新区(新市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水办〔2024〕87号)和《关于印发〈整治农村用水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水厅〔2024〕143号)两个文件精神,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编制完成了《高新区(新市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并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0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特此公示。
高新区(新市区)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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