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关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建筑垃圾全过程闭环管理,提升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构建科学合理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依据《乌鲁木齐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印发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编制指导的通知》(新建督〔2025〕1号)等法规文件,起草《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5月28日通过管委会、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6年6月28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反馈。
高新区(新市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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