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建房租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乌鲁木齐市自建房租赁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抓好我市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租住安全管理相关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办发明电〔2022〕10号),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乌鲁木齐市自建房租赁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747039339@qq.com。
2.联系电话:130****2016,0991-4640223、4630885(传真)
3.现场反馈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399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523室
本次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3年1月9日。
附件:乌鲁木齐市自建房租赁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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