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政府2021年第5次常务会议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政府召开2021年
第5次常务会议
2021年7月2日,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区长宋振博主持召开区政府2021年第5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高新区(新市区)城市运行管理应急处置零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高新区(新市区)城市地下管网普查及建设管理工作方案》等议题。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举措,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内容。要主动对标对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中工作职责,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把做好日常工作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明责、知责、理责、尽责,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会议指出,《高新区(新市区)城市运行管理应急处置零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有利于提升城市运行中突发性、临时性、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和重大事件的应急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做好应急处置零星工程项目范围的界定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好项目的研究、上报、处置等相关程序,不断提升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会议指出,为全面加强我区地下管线规范化管理建设水平,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高新区(新市区)城市地下管网普查及建设管理工作方案》。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制,不折不扣的把城市地下管网普查工作落实到位,不断完善管网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优化城市市政设施功能,确保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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