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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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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不断强化基础制度建设、完善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公开责任落实、提升公开服务能力,切实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为市场监管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提供有力保障,为提升区市场监管工作和服务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2023我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累计公示行政许可12896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88条。

(二)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等领域,上述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答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本年度我局进一步梳理工作职责,规范全力配置信息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完善并落实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管理举措。

(四)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丰富多种公开平台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12315热线和平台24小时畅通,全年12315热线和平台共登记处理咨询投诉举报13548件,办结13348 平均办结率98.52%。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涉企信息归集公示作用,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便利的政务公开服务。

(五)强化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职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2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加大、力度不断增强,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认可。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还需进一步提高,未能充分满足广大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加强。公众信息网功能和栏目设置需不断改善,互动交流功能还需完善。下一步将积极加以改进,一是将进一步加强主动工作和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二是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建设水平,提高对外公开电话、12315热线、政务公开专区的服务效能,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查询政府信息、办理业务提供全方位便捷服务,帮助其更加高效便捷地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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