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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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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新区(新市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高新区(新市区)人社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严格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持续推动人社领域管理服务规范化透明化,有力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全年公开办理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事项145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行政处罚事项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安排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相关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做到专人负责,专项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发布信息的质量,确保内容严谨,让群众及时掌握了解有关政务信息,提高公开时效性,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解答群众疑虑。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暂不适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公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发布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策解读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谁提供、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管理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真实可靠。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有效运用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方便群众全面、高效地理解政策措施。

三是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聚焦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关注度高、涉及公共利益广等政府信息,加强宣传普及,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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