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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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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新区(新市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高新区(新市区)统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渠道建设扎实推进。坚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设置公开栏目,发布《高新区(新市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准确把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内涵,按照法定时限和规范程序办理答复。

(三)稳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结合权责清单,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区统计局建立健全了本单位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明确了审查责任和程序,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安全。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0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时效性还应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规范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信息类型较为单一,主要以单位政务信息、统计数据信息为主,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信息内容数量较少。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信息公开检查监督机制;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型,加强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内容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研究,充分利用区级媒体平台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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