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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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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截至2023年年底,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5条,其中涉及社会救助31条、民办非企业登记1条、其他3条;重点领域(重大民生)信息42条,其中涉及养老服务35条、社会救助7条,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查。(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申请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本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处理0件。(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我局202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四)通过强化日常督查,明确责任和时限,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科学分解目标任务,全力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运行,有效落实,形成了推进工作的合力。(五)加强监督保障措施。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遵循“公开、便民、高效”原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落实标准指引,规范信息发布,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水平。

总体来说,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较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往年有所进步。组织全体员工集中学习《条例》,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加强对具体经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与区政府办信息股的沟通联系,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一是针对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二是针对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三是具体开展工作中,还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培训,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政策、信息,以便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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