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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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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新区(新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3-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分局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等渠道进行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其中公开行政许可、双随机检查事项、服务指南等重要行政工作信息34条,其中行政许可类27条、双随机4条、服务指南类3条。

充分发挥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在环保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的作用,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敏感环境问题,及时利用网络、微信渠道以及政务服务网上咨询等途径,做好公开和解释工作。积极探索“互联网+普法”,通过政务中心设置的“政策法规”问题咨询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政务公开”专栏,曝光环境违法行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生态环境部、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等规定,及时对分局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根据《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并进行公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要求,2022年,我分局未另建门户网站,仅通过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保护栏目进行公示。2022年区政府对网站更新进行了优化,调整了信息公开目录,力求分类更科学,查询更方便。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分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检查。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基层信息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对受理、交办、流转、征询、审核、批复、归档等环节进行梳理,避免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对网站公开平台,协调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扫描漏洞保障运行稳定,及时整改死链,对“僵尸”条目、“陈旧”项目和“滞后”信息进行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机构垂改后,高新区(新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作为市局的派出机构,不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所有的行政处罚以及行政许可均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行使,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作出机关均为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处罚类信息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二是网站发布与生态环境工作有关的各类信息和消息量相对较少,宣传力度不够,阅读人数少、互动性缺乏,个别公开信息质量不高,时效性不强等问题;三是政策解读以文字形式为主,内容形式较为单一,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我分局正采取各项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改进和提高。一是健全配套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与市局沟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配套工作制度;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运用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政策、公告、指南等信息;三是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具体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能力,积极主动参与市、区组织开展的信息公开培训活动;四是完善重点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协调上级相关业务科室,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2023年,我局将依照信息公开要求,继续做好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环保督察检查、环境处罚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查漏补缺,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提升政务服务公开质量,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服务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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