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2022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新区(新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着力提升公开效果,使政府信息公开迈上新台阶。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围绕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时充实和调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落实落细各项任务

1.做好主动公开一是加大政府网站公开力度。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政府网站、新疆政务服务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事项84条,并提供资料下载、在线办理等服务。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06个,公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2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3期,公开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尿素水溶液、车用压缩天然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信息5期。二是进一步强化重点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息录入公示工作。依托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等公示抽查信息1292个,营造了公开透明、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2.做好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22年我局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3.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三个方面,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逐级审批需要公开的信息。对需要公开的信息,经科所负责人审核把关后,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区政府在网上进行公示。二是及时更新,确保公示信息及时有效。三是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和完善平台建设。一是完成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政府网站、新疆政务服务网站、高新区(新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内行政许可事项更新。二是及时完成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更新,及时对食品安全等内容进行网上公示。三是指导企业及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的年报工作,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双随机、一公开”等内容进行公开。

5.夯实监督保障。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管局及时调整更新信息公开小组成员,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并积极安排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对发布的内容进行层层审核把关,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素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信息公开方面不够及时;二是公开渠道的多样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积极加以改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扎实稳步推进。

(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持续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及时公开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质量,更好的服务和改善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