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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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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区征收办 发布时间:2026-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房屋征收

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5年,我办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要求,常态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咨询答复各项工作,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办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本年度,我办坚持依法公开、全面规范、便民高效的工作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征收业务、法治建设、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梳理、审核、发布、答复全流程工作,严格把关公开信息内容,严守保密审查底线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在高新区(新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应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5,包括履职工作信息1法治建设工作年度报告1件,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公告及征收土地预公告3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办全年依法受理群众、企业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1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规范答复,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依法主动公开内容精简、聚焦征收主责主业。二是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逐件核查申请诉求,精准界定予以可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情形所有答复文书依据充分、法条引用准确、文书格式标准统一,未出现逾期答复。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积极参与自治区、市、区级各项业务培训,单位内部常态化学习《信息公开条例》,采取“以案释法”方式,结合征收领域真实案例,研讨合法予以公开情形,以及第三人个人隐私信息的合规公开方式二是持续完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规范,实现流程法治化管理,保障发布内容严谨。

(五)监督保障

坚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核机制,确保对外发布信息合法、真实、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

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1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

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

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1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结合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论学习、实务解读深度不足。二是需加强“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落地执行力度。

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工作要求,从如下两方面进行整改。一是持续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常态化组织政务公开、征收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夯实全体干部法治业务功底,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保障辖区征收工作平稳开展。二是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做到征收相关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不涉及收费事项。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

 

 

202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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