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此报告。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三个部分。
一、概述
按照乌鲁木齐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了《高新区(新市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着力推进行政行为全过程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切实做好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强化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2017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安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科学、规范、便民的原则,重点加强了网上政务大厅、棚改动态、财政预决算信息等一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进一步调整了公示公告、领导信箱、双公示、政策解读等公开栏目13个,落实了栏目更新维护责任,完善了公开栏目的管理,建立了全方位公开、多层次听取群众意见的载体。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着力推进权力清单的编制工作,通过清理,我区共有29个部门涉及行政权力,共1936项,所有事项详细内容全部在区政府门户网予以发布。2、推进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通过本单位网站对区级财政预决算、党政机关等63个财政拨款单位的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予以公开。3、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除网上办事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外,全年公发双公示信息120条。4、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对公租房、棚户区改造,从建设规划、建设规模、建造户数、申请条件、完成工期、工程造价、入住人姓名、举报电话等实行全过程公开,让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未发生因信息不公开、不透明而产生的上访事件。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通过网上政务大厅对政府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办理过程全公开,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提高了办事效率。6、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公开改造用地和项目落实情况信息,对征地拆迁范围、补偿、安置等及时在拆迁地和所在社区发布公告,让群众及时掌握信息。7、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对涉及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治、调查处理等信息,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要求,力求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2017年,全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等发布政府信息377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加快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步伐,已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书面申请及处理协调机制,运行顺畅,效果良好。2017年,共受理申请2件,我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答复办结率100%。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四)存在的问题
2017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充分发挥责任单位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采取不定期的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度。对涉及本地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做好舆情收集,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要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素养,提升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2018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从健全目标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着力构建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结合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确保将上级的工作部署落实落细,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确保公开工作推进及时。按照“五公开要求”,在梳理本单位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加快制定2018年度的公开范围、公开目录,确保保障性住房、调水工程、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民生类信息;社会保障、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和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信息;征地拆迁补偿、保障房回迁安置等群众关注信息上传及时、更新及时。做好重点领域信息维护和服务工作,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让公众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相关政策。
(二)加强对公开内容实行“硬约束”。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的信息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细化明确绝对不公开、酌定不公开的范围,并建立调整更新机制。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全面梳理政府信息种类、名称、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更新频率等,形成目录,对外公开,有针对性地加大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的程序、时限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要依法做好保密审查。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舆情监测要拓展收集范围,针对重点网站定向监测,第一时间发现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歪曲和谣言,对涉及本地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做到及时介入,甚至提前介入,及时借助主流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权威信息。
(四)完善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同步制度。要明确政策解读的归属。按照省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公开“三同步”要求,建议各单位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所起草的规定、办法、细则、条例等规范性文件,意见、方案等政策性文件,需要以区政府文件下发的,应将文件代拟稿和解读材料同时报送法制部门或秘书科。解读材料应载明文件制发的依据、所要达到目的、内容提点与概括、核心内容的解释性说明等。既有利于领导审阅,又有利于推动政策性文件解读公开。
注: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高新区(新市区)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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