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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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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3年54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4 浏览次数: 【字体: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354号)

2023620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军果蔬线下体验店经营的生姜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

20235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军果蔬线下体验店生姜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数量:3.2kg2023619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噻虫胺,mg/kg实测值0.46mg/kg,标准指标为≤0.2mg/kg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3626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启动核查处置。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姜,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截至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止,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售罄。

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8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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