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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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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2年38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19 浏览次数: 【字体: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 202238号)

2022928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上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新市区喀什东路东方御景便利店经营的玫瑰月饼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9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经营的玫瑰月饼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基数50袋,样品数量20袋。2022923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标准指标≤0.25g/100g,实测值为0.38g/100g,单项判定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2101日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启动了核查处置。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分析查找原因,限期提交整改报告和情况说明。现场检查发现抽检不合格的玫瑰月饼已全部销售完,无法召回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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