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2年47号)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 2022年47号)
2022年10月8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上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果传奇朗悦盛境水果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姜”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9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受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当事人经营的“姜”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基数4公斤,样品数量3公斤。2022年10月1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0.2mg/kg,实测值为0.6mg/kg,单项判定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2年10月11日,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启动了核查处置。当事人共购进抽检不合格的同批次“姜”14.5kg,已全部销售完,无法召回。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因疫情封控,至2022年12月5日我局才对当事人经营现场进行了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分析问题原因,于2022年12月8日前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和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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