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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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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2年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04 浏览次数: 【字体: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2年1号)

2021年10月30日,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新市区绍兴中街鑫源副食调料商行销售的小磨芝麻香油经抽样检验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店内销售标称生产企业为河南妙丫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2021年5月15日、规格为350ml/瓶的“妙丫头”牌小磨芝麻香油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2021年10月23日出具了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乙基麦芽酚,检验标准:不得使用,实测值:159.1μg/kg。

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10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给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启动核查处置,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磨芝麻香油,分析查找原因,提交整改报告。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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