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2025年第4号
关于公布2025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根据《2025年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计划》的要求,2025年3月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3家检验检测机构对辖区食品经营场所的22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合格样品212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希望商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高新区(新市区)安宁渠镇琼英蔬菜店销售的生姜(吡虫啉)、高新区(新市区)甄优果蔬店销售的葱(噻虫嗪)、高新区(新市区)东彩路舒欣便利店销售的葱(噻虫嗪)、新市区安宁渠镇佳怡蔬菜副食品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新市区友谊路永睦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均为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新区(新市区)西八家户路天山花园社区高七三号食品直销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高新区(新市区)京疆路铁桥社区高壹壹捌号蔬菜直销点(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葱(噻虫嗪)、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锦程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均为摩天众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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