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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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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来源:区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5-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年第11号

关于公布2025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根据《2025年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计划》的要求,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辖区食品经营场所的85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合格样品8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新疆琪霖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花卷(山梨酸及其钾盐)和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郑记满口香烤饼店销售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均为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2: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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