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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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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44号)

来源:区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6-06-02 浏览次数: 【字体: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

(2026年第44号)

2026年3月25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高新区(新市区)长沙路美味羊杂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粉条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3月4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粉条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数量1公斤,抽样价格16元/公斤。2026年3月24日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了《检验报告》(№:2026X-J-SP02562),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计量单位mg/kg,标准指标:≤200,实测值:235。

二、调查处置、产品控制情况。

2026年4月1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自查店内的食品,下架资质不全的食品,并启动核查处置。截至执法人员检查之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使用,不合格同批次食品无法召回。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5月26日

附件: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6年44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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