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6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2026年 第4号
关于公布2026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根据《2026年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2026年5月至6月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3家检验检测机构对辖区食品经营场所的182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合格样品12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合格样品5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高新区(新市区)地窝堡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馒头(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南路优菜田蔬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南路鲜菜园蔬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胡萝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南路瑞丰蔬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要求商家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餐饮食品)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餐饮食品)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食用农产品)
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食用农产品)
附件5: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7月1日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餐饮食品).xlsx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食用农食品).xlsx
附件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食用农食品).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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