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新市区)民宗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宗教、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掌握新动态,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妥善解决民族之间、宗教之间、教派之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3、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研究提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创建活动的意见;协同有关部门安排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有关工作。
4、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5、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使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活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指导宗教社会团体的工作。
6、参与研究制作少数民族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政策、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民族古籍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7、组织实施清真标志,社会用字制作、宗教书刊和音像制品定点经营许可制度。
8、负责自费朝觐的审核及有关的宗教涉外事务。
9、研究制定我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和措施;管理各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管理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内设机构
民宗局、伊斯兰教协会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参照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无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民宗局、伊斯兰教协会编制人数:9人,其中:民宗局均为行政编制。实有在职人数:6人,伊斯兰教协会参照编制单位,编制数:3人,实有人数:2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民宗局收入预算为163.67万元,都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民宗局支出预算为16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3.67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65.6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2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0万元,包括:制止零散朝觐5万元,清真食品、语言文字5万元,宗教人士培训费慰问费5万元,宗教人士慰问10万,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培训30万,宗教人士60期培训25万。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民宗局“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中共高新区(新市区)民宗局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