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新市区)环保绿化稽查大队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能
1、辖区有关环境保护执法及现场监察工作;
2、辖区污染源的申报、审核及排污许可证的核准及发放工作;
3、审批高新区绿化项目,负责绿化建设的实施及日常管理;
4、辖区排污单位的排污费征缴工作;
5、辖区环境污染、绿化违法行为及市容环卫违章行为的检查处理工作;
6、负责有关环保、绿化、市政市容的群众信访及业务统计工作。
说明:环保绿化稽查大队职能因“区政合一”,部门职能调整,已分别转交高新区(新市区)园林局和环保局,目前环保绿化稽查大队仅有一名人员。
(二) 机构及人员编制
环保绿化稽查大队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
环保绿化稽查大队编制人数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1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在职人数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1人,事业编制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环保绿化稽查大队收入预算为15.9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9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环保绿化稽查大队支出预算为1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7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15.97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3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9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环保绿化稽查大队“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0万元。
环保绿化稽查大队
二〇一六年陆月壹拾柒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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