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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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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闻宣传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3-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对新闻媒体的宣传工作。具体工作是:1及时为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稿件;2重大事件和活动邀请记者来我区采访;3按照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委宣传部的要求,做好区内外记者团的接待、安排和组织采访工作;4组织实施专版、专题宣传;5提供各媒体需要的文字、图片和影像等外宣资料。

2、负责《天山火炬》杂志的编辑、制作和发行工作。

3、负责高新区网站“媒体报道”内容的收集和发布;负责高新区网站《天山火炬》电子期刊工作。

4、负责我区重大会议、活动信息的采集和宣传报道工作。

5、负责我区重大会议、活动图片、影像资料留存和建档工作。

6、负责我区对外宣传品——如电视专题片、画册的编辑制作工作。

7、协助我区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有关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8、负责我区新闻通讯员队伍的建立和培训工作。

9、做好我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内设机构: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闻宣传中心成立于2007年3月,事

业单位,相当正科级,隶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全额预算管理。

(三)人员编制:

目前在编人员6人,其中主任1名,八级职员3名,九级职员2名。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硕士2人,本科3人。平均年龄35岁。

二、2016年部门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乌高财〔2016〕 号),高新区新闻宣传中心收入预算为632.4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2.43万元,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高新区新闻宣传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63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8.03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544.4万元,主要用于制作《天山火炬》杂志,在媒体购买版面用于高新区的对外宣传,制作宣传片,邀请媒体记者来高新区采访时发放必要的交通误餐补助,及购买必要的新闻采访设备方面的支出。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88.0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0.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44.4万元,包括:天山火炬杂志经费预算75万元,疆内区市主流媒体宣传经费预算303万元,科技部两报两刊经费预算55万元,中央媒体驻疆记者站经费预算41万元,发放记者补助10万元,政府采购设备59.8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高新区新闻宣传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预算支出为2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主要用于履行工作职责、开展新闻采访、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03】2016年新市区新闻宣传中心单位批复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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