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文化馆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税收制度和办法的拟定。
2.贯彻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执行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二)内设机构:
纳入区财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1个职能处(室),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
区文化馆编制人数13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13人。实有在职人数11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乌财行〔2015〕6号),区财政安排文化馆收入预算为128.22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文化馆支出预算总额为12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8.22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0.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文化阵地和队伍建设,图书馆购置书刊等财政特定业务支出。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08.2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4.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00万元,包括:文化馆文化阵地建设12万元,文化队伍运行3万元,购置图书、报刊5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5年区文化馆“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0万元。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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