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它根据“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不断充实与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努力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各项建设事业和人民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并实行民主监督。这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善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改进和支持政府的工作,实现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就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
民主监督,就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情况,对中共中央与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其内容和形式除与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相同的以外,还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等。
区县政协还要接受上一级政协的工作及业务指导,承办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政协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新市区政协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内设2个机构:政协办公室和政协专委会工作科
(三)人员编制:
编制人数11人,工资在册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正县级2人,副县级4人,正科级1人,副主任科员4人),有1人在政协发放工资,但编制和工作均在另一单位。
二、2016年部门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新市区政协收入预算为356.8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6.8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新市区政协支出预算为35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83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政协会议和委员视察活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经费为15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356.8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1.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94万元,政协会议40万元,委员视察13万元,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经费150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新市区政协“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0万元。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政协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
2016年5月30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