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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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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残联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3-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计划、规划、政策和措施,落实各项优惠残疾人的政策和规定,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弘扬人道主义,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保障、无障碍建设、残疾预防、社会募捐和社会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六、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
七、认真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活动,组织好“红领巾助残”、“结对帮扶助残”以及适合当地特点的助残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促进扶残解困工作走向社会化。
八、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
九、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村(居、社区)残协开展工作。
十、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无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编制人数11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5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6人。实有在职人数11人,其中:行政在职5人,事业在职人员6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区残联2016年收入预算为826.78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2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4.78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项目支出预算67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就业、扶贫、宣传、维权、无障碍设施建设、收残保金所需计算机耗材及维修等等。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54.7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7.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72万元,包括:残疾人康复、就业、扶贫、宣传、维权、无障碍设施建设、收残保金所需计算机耗材及维修共计672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区残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未安排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0万元。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03】2016年新市区残联单位批复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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