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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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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新市区)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整改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8-2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高新区(新市区)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整改

一、区本级各部门(单位)人员及车辆情况

2016年高新区(新市区)本级共151个一级决算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共计7318人,人员构成:在职6,810人,退休496人,离休12人。公务用车总数365辆。

二、“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包括参加朝觐、学术会议、科技研讨会、国际重大体育赛事申办及参赛费用、文化交流和政府间、单位间交往等。

(二)公务接待费:反映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国际访问、大型活动及外省市交流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黄标车淘汰更新,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报废更新等。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总额情况

2016年,区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金额965.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9.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7.63万元。

2016年高新区(新市区)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决算数

2016年决算数

增减变动

合计

1037.6

965.31

-15.08%

1、公务接待费

38.91

38.64

-0.72%

2、因公出国(境)费用

28.70

29.04

1.18%

3、公务用车费

1,069.06

897.63

-16.04%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97.68

809.38

-18.87%

(2)公务用车购置费

71.38

88.25

23.63%

附件【2016年高新区财政总决算公开表.xls已下载
附件【2016年新市区财政总决算公开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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